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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轉載自別處)
昨晚拖著疲憊的身子從台北半導體展回到公司,看到桌上放著今年公司送的中秋禮品。意興闌珊地把禮品拆開來看,發現,有效期限上印的日期竟然是『 20050913 』,想說是不是自己太累眼花了,再睜大眼睛仔細看了看,沒錯,昨晚收到的中秋禮品有效期限是今天!
我的天啊,一天累積下來的倦意頓時間被憤怒所取代。
更令人生氣的是,公司在今天發了一封mail:「酒纇上面所標示的日期只是參考用,再多放個幾天應該沒關係。」沒想到,一直把【客戶至上】的口號放在嘴上的公司,竟是如此地不尊重員工。
其實,送禮品只是一個心意的傳遞罷了,禮品的貴重與否並不重要。
這樣的一個中秋禮品,以及之後的解釋回覆是如此的令人生氣到徹底失望,不僅失禮,而且無禮!
這樣一個公司,不僅糟蹋了送禮的藝術,也同時失去了他僅存的一絲絲脆弱的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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